欧盟频频出新规 化妆品进口门槛一高再高

2014-05-12来源 : 互联网

*近这段期间,欧盟频繁**新法规,用于限制和规范塑料制品、化妆品以及玩具等产品的进口。据报道,在本月10日,欧盟委员会又发布官方公报(EU)No358/2014,修订了欧洲化妆品法规No1223/2009附件Ⅱ,限制物质清单新增尼泊金异丙酯、羟苯异丁酯、羟苯苄酯、4-羟基苯甲酸苯酯、戊烷基对羟苯甲酸酯5种对羟基苯甲酸酯类物质。

此外,修订案还规定二氯苯氧氯酚在漱口水中使用*大浓度为0.2%,在其他化妆品如牙膏、手皂、扑面粉中使用*大浓度为0.3%。羟基苯甲酸及其盐和酯类作为单酯中的酸用于制作配制品中的*大浓度为0.4%,作为混合酯中的酸*大允许浓度为0.8%。2014年10月30日前,不符合新规的化妆品仍可在市场上正常销售,2015年6月30日起,所有市场上流通的化妆品必须符合新规。

针对化妆品进口发布的公告说明,检验检疫部门则提醒相关企业:一是密切关注欧盟化妆品修订案,及时掌握法规变化动态;二是强化同进口商的沟通,做好过渡期期间的合同评审,避免因法规认识偏差导致的退运风险;三是加强产品质量管控,通过优化升级生产工艺、第三方检测,**降低对羟基苯甲酸酯类限制物质含量,**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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