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电商税收立法需合理

2013-06-14来源 : 互联网

近日,商务部表示,财政税收相关主管部门正在对电商税收立法问题进行研究调查,这使得从今年两会开始便一直广受争议的电商征税有了新的进展。由于目前国内的大型B2C电商如苏宁易购、京东商城等,已经有较为规范的缴税规定,所以此次对电商征税立法可能对中小C2C电商冲击更为明显。商务部的表态引发了国内对于电商征税问题的又一轮激烈论辩。

设缴税门槛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 阿拉木斯

大家现在讨论比较多的是电子商务要开始征税了,似乎有一个前提是之前电商不征税,这是一个误区。我们国家目前对电商的征税和其他传统的交易模式的税收是一样的,没有优惠,也没有更严厉的措施,线下如何征税,线上就如何征税。

电商征税分成三块:一是大企业的电子商务,如B2C的京东、苏宁和天猫上的一些品牌卖家,在税收上是透明和规范的,他们是电子商务的主流,因此电子商务成了税收的漏斗这种说法不对。二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性质的中小卖家,其征税的政策被默认为线上线下同样的征税标准。但由于监管难度比线下商户高,加上消费者索要发票意识不强,所以可能存在偷税漏税的问题,导致消费者误解电商不征税。三是个人卖家,税收流失的情况存在,但其特点不一样。我国目前没有强制要求个人卖家必须成为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规定,只是说具备条件的可以注册。有些个人卖家在淘宝上已经具有很大规模,但由于没有注册,没有缴纳营业税。但这部分流失的税款并不会给国家造成多大损失。我们应该鼓励个人卖家创业来拉动内需,国家对他们应该探索一种新的监管模式,在此前,甚至可以允许税收减免,反而会促进这个产业的发展。

对已经发展成很大规模的个人卖家来说,如果其营业额远远超过了规定,不征税还是会存在问题。可以规定一个门槛,交易额超过一定额度,就要求其变更成企业,这样就可以把绝大多数中小卖家解放出来,对其进行税收扶持,而让大型卖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标签: 化妆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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