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7天无理由退货政策看似对消费者是一大利好消息,但,执行起来,并非那么容易。
今年3月15日之后,虽然有7天无理由退货,但是部分店铺却声明,"7天无理由退货"无效。而即使执行7天无理由退货政策的网站,消费者想退起货来也并非那么简单,部分电商对于退货的要求是:商品必须是在完好的状态下才能退货,包装、附件、发票等都属于商品的一部分,一旦拆封即视为商品**完好,这种情况不适用7天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与此同时,电商在新《消法》实施后同样出现了退货量激增的情况,导致经营成本上升。
"由于退货量的激增将会大大增加企业成本,很难规避‘退货商品’被二次销售。"易迅网售后经理考滨说,"修改后的《消法》也没有对此给出明确规定,很可能一些网站电商会偷偷将拆封的电子产品等再次销售,消费者只能在查询了通讯记录后,才意识到自己购买的是二手产品。"
据上海市消保委统计,截至6月30日,市消费者12315热线共受理与新《消法》新增制度有关的投诉611件,其中涉及7天无理由退货的投诉达378件,占总投诉量的62%。
"对于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部分经营者未尽到充分的告知义务。"上海市工商局局长陈学军发现,在一些网站商品介绍中,很少标明是否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