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提供足部**应不少于45分钟,全身**不少于60分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称,新的美容服务质量要求地方标准将于5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对美容美体机构的**时间、文饰美容、SPA水疗美体等项目做出了细致规定。
在新标准中,对足部**进行了明确规定。如规定,足浴时间不低于15分钟,足部**应不少于45分钟;足浴盆使用前应消毒或使用***塑料袋;泡脚热水控制在38℃~42℃之间等。对于美容**一项,新标准明确规定,全身**不少于60分钟;拖鞋、**服、**单等用品须消毒或为***用品。记者了解到,与旧标准相比,除了美容**及足部**外,新标准还增加了文饰美容、SPA水疗美体的要求。
将“足部**、全身**”项目纳入美容新标准的原因,北京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专家李瑞明解释说,起草标准时便将美容概念进行扩大化,向消费者提供的是完整的全身**服务。
据悉,本市目前执行的美发行业的服务程序和质量标准,是1998年开始实施的地方标准,至今已达11年之久。随着国际新技术和理念的涌入,美容美体项目的不断增加,老标准已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李瑞明表示,新标准尽可能地将美容项目的质量要求进行具体地量化,比如规定时间是否达到要求等。
标准一旦实施后,消费者将有权要求美容院按标准提供相关服务。只要是开美容院,就必须执行标准中的相关条款的规定。行业协会也将组织对新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与指导。
目前,新的美容质量标准中并未涉及到违反标准将受到的处罚规定,而新标准的执行监管将由市商务局来进行。
其他新增规定
SPA的规定:
室内温度不低于26℃
水疗器材使用前应进行消毒,浴桶要衬***塑料袋
为顾客准备***拖鞋及毛巾,所有器具经过严格消毒
水温控制在38℃~42℃之间,避免烫伤顾客皮肤等
文饰美容的规定:文上下眼线达到上粗下细,粗细过渡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