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起,厦门市药监部门将对化妆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美发厅(店)、化妆品专营店,还有商场、超市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体检”。据了解,厦门市化妆品行业普查和摸底工作已正式启动。按照药监部门的要求,全市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应如实填写《基本信息表》,并于3月31日前提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化妆品****处。
此次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我市药监部门将从4月20日开始,对全市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检查。此外,根据要求,化妆品产品标签标识也应符合相关规定。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夸大宣传、使用医疗术语等违规行为也将受到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