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二代毁容少女索赔467万 毁容少女讲述三年心路历程

2015-02-06来源 : 互联网

2月4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合肥官二代毁容少女”的民事赔偿部分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受害女孩周岩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467万余元,其中包括100万元精神抚慰金。周岩全程参加庭审。

2011年9月17日,周岩在家中被因追求不成心生怨恨的男同学陶汝坤泼油并纵火烧成重伤,致严重残疾。2012年5月10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陶汝坤有期徒刑12年1个月。

从2012年3月开始,周岩进入北京一家整形医院接受治疗,目前已经接受了10次大手术,对身体上疤痕进行修复,治疗方案要到2016年年底结束。为了参加这次庭审,她专门在家人陪同下回到安徽。图为出事前的周岩,原本是个甜美的花季女孩。

当日,记者看到周岩戴着白色的毛线帽子和围巾,只露出大大的眼睛,经过3年多的治疗,虽然已有好转,可面部颈部皮肤仍布满疤痕。

周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己已经年满18岁,可以亲自上庭,她希望陶某的父母能给自己一个说法。她说,目前自己心情比之前好些,每天仍然在做康复,业余时间也在看书和画画。

2011年9月17日晚,16岁的合肥学生周岩如往常一样放学回家,追求她的同学、17岁的陶某因恋爱不成,产生报复心理,来到被害人家中,将事先准备的打火机燃油泼在被害人身上并点燃,致使被害人面部、颈部等多处烧伤。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周某面颈部及左耳烧伤,所致损伤后果构成重伤,颈部及左手功能障碍构成重伤。被害人伤残等级综合评定为五级。案件发生后,陶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零一个月。

由于伤情鉴定等多种因素,该案民事赔偿一直还未开庭审理。4日,“合肥少女毁容案”中的民事赔偿案在蜀山区**不公审理。原告方周岩及其父母、代理律师出庭,而被告方仅有代理律师出庭。

标签: 毁容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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