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营销成监管盲区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2014-05-19来源 : 互联网

近日,热爱网购的赵**搜到一个名叫“**代购”的**号,转账数千元买下一款“打折**包”,付*后才发现上当受骗……笔者在采访中发现,在**购物过程中受骗的消费者为数不少。在“**广告”法律定义尚不明确的情况下,职能部门该如何进行监管,消费者又该如何为自己**?

付款链接常是钓鱼网站

笔者搜索**上的“公众账号”栏,发现“奢侈品代购”“减肥用品折扣店”“外烟专卖”等类似主题的账号数量很多。这些公众账号大多比较活跃,每天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推销商品。

受害者赵**常常使用**“查找附近人”功能寻找有趣的账号,在关注“**代购”的**号后经常收到其推送的折扣信息,客服人员还常常为她推荐特定商品。不久前,她订购了一个价值4500元的包,通过客服人员发来的支付链接完成手机付款。但数周都没有等到送货,卖家起先推说“海外代购速度慢”,后来就索性再也不回复信息。赵**想去工商部门投诉,却发现自己转账的只是个人账户,除此之外对卖家公司名称、注册信息等一无所知。

笔者浏览一些购物论坛获悉,赵**的遭遇并不是个案,经常有买家通过**网购、转账后*被骗走。所谓“卖家”发来购物链接,实际上是付款即时到账页面,当买家付款后,对方马上能收到货款,然后一跑了之。还有的干脆发来“钓鱼链接”,直接套取买家网络支付账号和密码,盗空银行卡里的*。

发布门槛低监管成本高

目前,越来越多商家把**当做营销新平台。而近来出现的各种网络公关公司,也是看准了“低门槛”带来的商机。许多商家把网络营销业务外包给这些公关公司,每月只要花费数百元、上千元,就有人代劳宣传。

正因为“门槛低”“谁都可以发布”的**广告对监管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工商部门来说,**购物将是下一步的整治重点,但追查广告发布源头成为监管难题:**广告发送到特定用户,其他人群无法获知广告内容;**中包含大量私人交流信息,**广告又缺乏明显标志,在传输过程中难以被识别;调查取证也有难度,行政处罚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管辖,而**广告不受时间、地域的限制,受众往往并不限于一个地区。

行政执法不能留下空当期

业内人士认为,相比复杂的网络广告监管形势,《广告法》已经难以满足目前监管要求,应将**广告纳入监管范围,明确**广告的相关概念和标准,清晰界定**个人行为及**广告行为。

“不能让等待法律明确的过程成为空当期。”上海新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樊颙认为,**广告,到底认定为广告还是传播,目前还没有共识。然而在等待法律明确的过程中,行政执法部门不能一味等待,而是可以按照现有法律精神进行处置,比如参照《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理直气壮地使用法律,维护公民权益。

另外,有消费者建议设立“**广告标识制”。所有**广告应标明“广告”二字,同时注明发送者单位和联系方式;还可以加强与电信运营商的联系,设置投诉举报专用**通道,用户一旦发现违法的**广告,可以一键转发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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